北京发布全国首个直播带货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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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 互联网资讯 发布于 昨天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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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7月8日电(记者阳娜)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正式发布《北京市网络直播带货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该文本系全国首个专门针对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与直播间运营者之间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旨在厘清双方权责,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

  近年来,网络直播迅速兴起,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通过观看网络直播下单购物。目前,在直播间通过推荐、引导消费者购买第三方商品或服务的带货经营行为中,仍存在部分运营者主体资格认定不清、责任界定不明确;运营者的直播账号、直播内容知识产权归属模糊等问题,且没有相应的规定予以规范,给监管部门的管理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带来诸多挑战。


  图为2023年7月18日,在2023北京·平谷鲜桃季“土特产”市集现场,工作人员通过直播的方式进行桃子销售。新华社记者 任超 摄

  此次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从约定持照经营、信息公示、账号变更、知识产权归属、消保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比如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引导直播间运营者持照经营;合同约定直播间运营者公示自身经营信息、商品实际销售者信息、人工智能应用标识等,敦促直播间运营者诚信开展经营活动;合同约定直播间运营者在具备一定条件下,可以向平台经营者申请变更直播账号注册人的实名认证主体信息;合同约定直播带货过程中产生的音视频等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直播间运营者所有,同时约定平台经营者有权在平台内免费使用;设置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明确相关责任。


  图为2024年,参展企业的工作人员在服贸会首钢园区的供应链及商务服务专区直播带货。新华社记者 张晨霖 摄

  针对该示范文本的发布,快手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出台的这份示范文本,为平台与直播间运营者之间的合作提供了清晰、规范的指引框架。特别是关于持照经营、知识产权归属、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划分等关键条款,有效解决了实践中长期存在的模糊地带,有助于降低合作摩擦,提升平台生态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表示,该文本首次在示范合同文本中界定“直播带货”等概念,明确了直播带货业态的基本形式。同时为主体资格模糊、责任交叉等可能导致的争议提供事前解决方案,为行业合规发展提供示范,也为相关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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