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县自规局的干部,收了我亲戚数十万元好处,承诺给上千万元的土方项目。至今,我没有看到项目,钱他也迟迟没法足额退还。”杨先生有些无奈。
花钱拿项目——
找自规局副所长拿高速路土方项目
银行、微信先后转账50万元
近日,江苏省沭阳县的杨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2024年8月,他的亲戚孙某听说了连宿高速沂河北段即将建设,想要拿下该项目的土方工程。
“他听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副所长周某,对外称有权限将该项目给指定的人做,我亲戚就有了想法。”杨先生说,为了帮助亲戚,他以中间人的身份,与周某建立了联系。
杨先生回忆,2024年九十月份,他接触到周某,双方谈了很长一段时间。考虑到周某系公职人员,他们便相信了周某,并按照对方要求进行了转账,“按照他的要求,我们给他转了50万元。”


转账记录
转账信息显示,2024年10月30日,向周某银行账户转账5万元;10月31日,转账15万元;11月1日,转账4.5万元。10月30日,杨先生微信转账给周某10万元;11月1日,再次分两笔微信转账共10万元;11月2日,分两笔共微信转账5.5万元。
杨先生说,他们还支付了22万元的现金,总计支付了72万元。录音显示,杨先生称亲戚只有72万元给你,弄不下来就要报警。周某未否认,他回复,(项目)下周肯定签。
难以退款——
签《承诺书》承诺给50万土项目,每方22元
项目没拿到,钱也没退完
“他承诺给我亲戚100万方土的项目,总项目款上千万元。”杨先生说,周某收钱后,项目的事便“石沉大海”。
杨先生说,亲戚孙某一直拿不到土方项目,不断追问,迟迟没有结果,“既然给不了项目,他就应该退钱。”
2025年1月22日,周某先后向他们退还了部分钱款,但仍有20万元没有退还。杨先生说,他们让周某签下了《承诺书》和《保证金》凭证,并按下手印。

《保证金》 受访者供图
《保证金》凭证显示,“今收到杨先生连宿高速公路土方保证金20万元。备注,双方一方违约,违约金20万元。”
另有《承诺书》显示,周某承诺杨先生处理50万方土用于连宿高速公路沂河北端,价格22元/方现金价,时间以高速开工时间为准,杨先生保证土源合法合规,质量符合高速用之要求。

《承诺书》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按照《承诺书》的约定,该项目的总金额为1100万元。
杨先生说,至今已两年时间,周某仍有13万多没有退还,“我认为他是谎称可以拿项目,实际是骗我亲戚的钱。”
相关方——
涉事干部:没利用职权,项目没成是自己调走了
县自规局:确系干部,会向分管领导反馈
6月8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沭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涉事干部周某,他说,当时就收了十几万元。
关于为什么转账记录有50万元,周某表示,其他的钱都还给杨先生了,“这十几万元是利息。”之所以写了《承诺书》等,是因为杨先生的合伙人需要一个交代,他就按要求写了条子。
周某解释道,连宿高速公路经过沭阳县,是经过了他个人的努力。他认为,自己给杨先生等人介绍项目,和自己的职权关系不大。目前,他被人举报,县里的纪检监察部门在调查这件事,“我上周还去配合调查了,暂时还没有调查结果。”
既然个人有权限给杨先生等人介绍项目,为什么最后没介绍成呢?周某说,因为他工作调动了,高速路建设公司的负责人也有调整。
对此,杨先生表示,剩余的十余万元并非利息,而是拿项目的本金。他计划近期向沭阳县纪委进行投诉。
同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沭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表示,周某确系局里的干部,具体情况他们会反馈给分管领导,媒体采访建议找县委宣传部。
律师分析——
涉事干部的行为可能涉嫌多项犯罪
或将面临刑事、政务双重追责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若经核查,报道的内容属实,涉事干部周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涉嫌多项违法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若周某收受当事人合计72万元钱款属实,且承诺利用自身身份及职务影响安排土方工程项目,即便项目最终未能落地,只要具备收钱、许诺谋利的行为,受贿罪已然成立。同时结合案情,若其借助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居间协调项目事宜,还可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斡旋受贿的相关规定;若经查实其自始不具备办理项目的能力、虚构办事权限骗取钱财,则同时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此外,其行为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属于公职人员廉洁纪律违纪行为。
赵良善表示,若经调查,周某上述违法事实成立,周某将面临刑事与政务双重追责。若本案转账记录、书面凭证、录音等证据完整充分,即便其辩称未利用职权、钱款为利息、因工作调动导致项目失败等理由,均不影响犯罪既遂的认定。主动退赃仅能作为量刑从轻情节,无法免除刑事责任。同时,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其违纪违法行为还会被给予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
赵良善建议,当事人可依据相关法律分步开展维权。首先固定银行流水、微信转账记录、承诺书、录音、证人证言等全部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向当地纪委监委举报,检举公职人员受贿问题,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受理并开展调查。其次,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对方刑事犯罪责任。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张鹏康 编辑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