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长安区市民何女士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她在府东二路南端路边停车位,因踩到一处没有防护的施工孔洞导致左脚踝骨骨折。何女士认为停车位管理方未尽到安全防范措施,应承担相应责任;停车位管理方则提出需证明是被孔洞导致摔伤。
市民:孔洞无警示无围挡,管理方未尽安全义务
据何女士说,4月15日9时 ,她乘坐丈夫驾驶的车辆,沿西长安街由西向东左转进入府东二路南端下车,准备过马路前往对面。“我下车后特意左右观察了路况,刚迈步就突然踩空,整个人向左摔倒在地。” 何女士说,当时她瞬间摔懵,缓过神后发现左腿无法站立,左胸疼痛难忍,热心路人见状将她搀扶至路边休息。
何女士丈夫将她紧急送往长安医院急诊科,经拍片检查,被确诊为左脚踝骨骨折,小腿损伤,采取石膏外固定治疗,需卧床休养,日常行动受限。何女士今年61岁,往常在家照顾89岁老母亲,出事当天下午,丈夫又因为胆囊结石住院做手术,家里一下子遭遇困难,生活全靠亲戚朋友帮忙度过。


诊断证明书
据何女士描述,该孔洞直径15厘米,当时处于敞口状态,既无任何警示标识,也未设置围挡或防护措施。“这是正常通行的路面,突然出现一个没防护的洞,换谁都容易中招。”何女士认为,管理方在公共通行区域施工后未做安全防护,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应承担相应责任。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了解到,何女士所说导致其摔倒的孔洞,位于府东二路南端东侧的停车位上,系智慧停车项目的地磁设备预留安装孔,配套车位二维码用于地磁计费。
管理单位:孔洞尺寸小 怎么会摔伤?
府东二路停车位运营管理单位是西安市长安南城嘉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4月29日,该公司负责智慧停车项目的杨女士称,地面孔洞为该公司智慧停车地磁设备预留孔。此前因地铁线道路施工,原有地磁设备被拆除,路面恢复后需重新布设,孔洞施工开挖后因连续降雨暂缓安装,导致孔洞临时留存。经现场实测,孔洞内直径较小,深度较浅,从尺寸来看,正常行走过程中,脚不会踩进去导致摔伤。

孔洞内直径较小
杨女士表示,孔洞位于机动车道停车位区域,受道路通行条件限制,无法设置围挡和警示标识,否则会影响车辆正常通行。公司运营该片区车位三四年,从未发生过同类摔伤事件。公司同时也建议何女士通过报警取证、司法鉴定等法律途径界定责任,若依法判定属公司责任,绝不推诿。

孔洞位于机动车道停车位区域
律师解读:施工方未设警示属过错 责任比例需综合判定
针对双方的争执,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婉儒律师表示,何女士受伤事件涉及地面施工损害责任纠纷,根据《民法典》第1258条规定,施工方未设置警示标识和安全措施的行为确实构成过错,但具体责任比例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从法律角度分析,施工方作为智慧停车项目的地磁设备预留孔的开挖者,确有义务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并采取适当安全措施。即使孔洞尺寸较小,但位于公共通行区域且无任何防护,确实存在安全隐患。施工方以"孔洞位于机动车道停车位区域,受道路通行条件限制,无法设置围挡"为由辩解,但根据相关法律和行业标准,施工方仍应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合理措施消除隐患,如设置临时警示标志、增加夜间照明或安排专人值守等。
另一方面,何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经过交通道路时也负有基本的安全注意义务。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邓小卫 编辑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