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历史上,运动反腐一直是一种常见的方式。在“文革”前,中国采取了这种方式来打击腐败现象,这种方式在当时的情况下起到了较大作用,成效是显著的。长期战争年代,党通过领导、组织和发动群众开展革命工作,取得了重大胜利,开展群众运动已成为革命传统。各级干部也习惯通过群众运动的方式来解决阶段性工作;广大群众对党怀着朴素的阶级感情,也容易接受群众运动的方式。
然而,必须指出的是,那时我国经济腐败少,除了中央反腐败坚决、采取了较适宜的措施外,与我国经济体制也有很大关系。随着三大改造运动的结束,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并实行高度的计划经济。这样,在经济领域发生腐败的机会较少,发生腐败的程度较低,治理腐败的难度相对也较小。通过发动群众,就比较容易地发现腐败问题。
然而,利用群众运动反腐败也有弊端。群众运动主观性、随意性较强,发动起来后容易发生过激、过火的斗争;有些运动定有指标,为完成任务,常常会伤及无辜;也有少数干部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