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近4年后,今年69岁的吴英杰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一审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法院查实,他受贿3.43亿余元。
他是今年以来首个被判刑的原省级党委“一把手”。
7月1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吴英杰受贿一案(图据央视新闻)
据公开履历,吴英杰1956年12月出生,山东昌邑人。他17岁到西藏林芝种畜场当知青,此后在西藏工作47年。
吴英杰早年从西藏民族学院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后,入职西藏自治区教育厅,任职长达20年,官至教育厅厅长。
2003年1月,吴英杰出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2005年7月跻身自治区党委常委,担任宣传部部长,并继续兼任自治区政府副主席;2006年11月担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2011年11月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2013年4月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2016年8月,吴英杰任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至2021年10月卸任。
吴英杰随后赴京出任十三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3年3月,两会换届后,吴英杰任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直至2024年6月16日,中纪委官宣,他任上被查。
2024年12月,吴英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提到,经查,吴英杰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新时代治藏方略不力,大肆插手工程项目,徇私谋利,严重影响西藏高质量发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助长贪腐问题滋长,破坏政治生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组织意识淡漠,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谋求特殊待遇;违规干预执纪执法;家风不正,对家属失管失教;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此后,他依法被逮捕、提起公诉。
图为吴英杰资料图,他在西藏工作47年
吴英杰被查7个月后,今年1月,与他同期搭班子的西藏自治区原主席齐扎拉被查。
今年3月2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吴英杰受贿案,吴英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今日,北京三中院公开宣判此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将追缴在案的吴英杰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6年6月至2021年2月,被告人吴英杰利用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和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3亿余元。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英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吴英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吴英杰检举他人涉嫌违法犯罪经查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且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其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吴英杰是今年以来首个被判刑的原省级党委书记,也是党的二十大以来,继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之后第二个被判死缓的原省级党委书记。相比而言,孙志刚的刑罚更重。孙志刚已于2024年10月29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他被查实受贿8.13亿余元。
图为孙志刚受审(图据人民日报客户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的对中管干部审查调查数据显示,党的二十大以来,共有4名曾担任省级党委书记的官员被查,除了吴英杰,另外3人分别是:2023年8月被查的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2024年7月被查的海南省委原书记罗保铭,以及今年2月被查的湖北省委原书记蒋超良。目前,罗保铭涉嫌受贿一案已被提起公诉,蒋超良目前仍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
南都记者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