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护孙砍伤醉汉"案当事人申请国赔 法院贴澄清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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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新闻 国内资讯 发布于 昨天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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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海南7旬老人为护孙儿砍伤酒后闹事者”事件迎来新进展,海南省第二中院在78岁当事人杨成杰所在村村委会村务公开栏贴出《澄清通告》,对其受到的错误判决予以澄清,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据悉,今年5月19日,杨成杰向海南第二中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



78岁当事人杨成杰所在村村委会村务公开栏贴出《澄清通告》

案情回顾——

7旬老人为护9岁孙子刀砍酒后闹事者获刑

法院再审期间检方撤诉,认为构成正当防卫

海南临高县的杨成杰是1947年生人,2017年8月31日下午2时许,因时年38岁的同村村民杨某全酒后手掐其时年9岁孙子脖子,杨成杰叫杨某全松手,对方不肯,便持刀砍杨某全。杨某全放手后,杨成杰再砍杨某全几刀。

后经鉴定,杨某全所受损伤综合评定为轻伤一级。

2019年7月28日,警方以故意伤害罪对其刑事拘留。2020年至2021年,临高县法院、海南省第二中院先后认定其故意伤害罪。海南省第二中院认为杨成杰第一刀具有防卫性质,后杨某全放开其孙子后,杨成杰出于泄愤目的持刀继续砍击,不属于正当防卫,判决杨成杰有期徒刑8个月。

2022年6月23日,海南第二中院认为,原一、二审判决可能存在适用法律不当,裁判结果可能存在错误,决定再审。

2023年1月13日,临高县法院重新立案并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5月19日,临高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理由为“杨成杰没有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其在本案中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决定对其作不起诉。”

申请国赔——

期限最后一天提交材料

准备材料欲追责枉法者

2025年5月19日,系杨成杰案申请国家赔偿期限的最后一天。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杨成杰的代理律师王艳涛处获悉,杨成杰已向海南第二中院申请国家赔偿。



杨成杰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合影

杨成杰的儿子曾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表示,国家赔偿的申请期限是两年,之所以最后一天申请,是一直在准备材料,希望追究相关办案人员责任。

根据《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杨成杰方面除提出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外,还提出了法院院长以公开登报方式赔礼道歉;对相关侦查人员、检察官等枉法办理冤假错案启动追责的司法建议,或将涉案人员违法违纪犯罪行为移送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等请求。

据2025年5月19日海南第二中院立案庭出具的《接受清单》显示,相关申请书已被接收。

最新进展——

海南第二中院张贴《澄清通告》

杨成杰儿子希望登报道歉

7月8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杨成杰的儿子处获悉,海南省第二中院张贴了《关于对杨成杰案件予以澄清的通告》。



海南第二中院张贴《澄清通告》

《澄清通告》显示,临高县人民检察院 认定杨成杰在本案中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决定对杨成杰不起诉。本院对杨成杰受到的错误判决予以澄清,现张贴通告为杨成杰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杨成杰的儿子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这份《澄清通告》张贴的时间为7月7日中午,“当天,法院方面有来进一步沟通国家赔偿事宜。”“国家赔偿决定还未出具,法院起初称可以给100%的精神抚慰金(家属申请约11万元),不赔礼道歉。7月7日,法院工作人员说,可以给50%,然后贴出了这份《澄清通告》。”

杨成杰的儿子表示:“这份公告张贴在我们村村委会的村务公开栏,我们希望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方式是公开登报道歉。”

杨成杰的代理律师王艳涛说,杨成杰及其家属的诉求,是由法院院长通过公开登报的方式,在海南省有影响范围内致歉,为杨成杰的错误判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我们认为法院的方式范围都不对。法院没有公开登报致歉,仅将通告贴在村委会公开栏。其张贴的文书也并非致歉声明,而是澄清通告。”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张鹏康 编辑 刘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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